正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近日,在林区中院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亚布力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涉“疫”旅游消费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温情司法、上下联动、有效沟通、释法答疑、立案指导等多措并举,使得涉“疫”旅游消费纠纷案件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亚布力法院已经电话联系当事人300余次,微信沟通120余次,释法答疑140次,发放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73次,成功促使和解并当即履行23件,达成调解协议并司法确认6件。另开展网上立案指导50件次,已完成网上立案21件,其中经法院庭前调解,当事人已自动履行,撤回起诉1件。
这段时间以来,亚布力法院的法官是这样做的:“你好,这里是亚布力人民法院立案庭,请问你有什么诉求,我会为你提供相应司法服务。”“你好,可以选择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我院会及时操作处理并向你反馈,如对黑龙江移动微法院操作有困难,我会对你进行详细指导。”“你好,我院已收到你的网上立案申请,你的案件已登记立案。”“你好,经本院主持调解,旅店经营者同意退还房费,调解协议书我会通过微信推送给你,如没有异议请确认。”“感谢你对我们亚布力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旅游消费纠纷当事人是这样说的:“我想要起诉,麻烦流程给我发下可以吗。”“感谢你,帮我们多协调协调,你为我们着想,我们信任你们法院。”“你好,张法官,刚刚住宿那边联系我了,给我退了房款,扣除部分损失,我这边也表示理解,谢谢你在这特殊时期对我们这个事情的调解。”“这些天,也没少给你添麻烦了,辛苦了。”
案例1
哈尔滨某旅行社在景区预定了姜某经营的家庭旅店房间2间,预付旅店房款4200元,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黑龙江省于2020年1月25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景区暂停开放,哈尔滨某旅行社景区旅游无法成行,主张要求姜某退还预付旅店房款4200元,双方协商未果,经亚布力法院主持诉前调解,通过释法析理,解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旅游消费者与旅店经营者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予以司法确认。
案例2
大连某旅行社刘某在景区预定了周某经营的家庭旅店房间,预付旅店房款1500元,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黑龙江省于2020年1月25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景区暂停开放,大连某旅行社景区旅游无法成行,主张要求周某退还预付旅店房款1500元,双方协商未果,周某认为虽然旅客因疫情没有入住,但餐饮方面已经准备的食材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旅客消费者分担,经亚布力法院主持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在扣除部分损失后,剩余房费已退还给旅游消费者,旅游消费者表示理解和同意。
通过大量细致贴心的沟通协调、释法答疑,成功化解了大量疫情期间涉旅游消费纠纷,旅游消费纠纷当事人对亚布力法院有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态度和在调解工作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亚布力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公正、妥善处理涉旅游消费纠纷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为景区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