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布力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8月至9月,被告尚志市某公司从原告张某某处收购树莓,只给付一部分果款,尚欠原告树莓果款5700元未给付,原告经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
立案庭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查看卷宗材料并积极联系案件当事人,但该案被告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正值疫情期间,为找寻被告增加了难度,立案庭法官经多方查找,终于与被告尚志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某取得联系,据悉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现居住于哈尔滨市,受疫情影响,无法来到法院参与现场调解。承办法官主动与其添加微信,在核对身份确定系其本人后,采用微信线上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被告对所欠原告树莓款的事实和欠款金额均予以认可,但因生意亏损原因暂时无力偿还欠款。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张某某于2020年4月25日因病去世,立案庭承办法官获悉后,及时与原告张某某的妻子赵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因病去世,依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当裁定中止案件审理,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待原告的继承人确定是否参加诉讼后,恢复本案的审理。
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赵某某向法院提交了参加诉讼申请书、结婚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并表示再无其他继承人。同时,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多次沟通,释法析理,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被告尚志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某及时将所拖欠的树莓款5700元汇至原告赵某某的银行账户,原告赵某某收到款项后,对亚布力法院疫情期间高效办理案件,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圆满解决表示衷心感谢!
亚布力法院在疫情时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能动司法,积极践行上级法院关于守护司法公正、“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