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刑事案件因侦办过程中当地发生洪水将道路冲断,致使该案件一作案车辆未能及时收缴、扣押。该作案车辆虽未及时移送,但前期已做妥善处理,确保该车辆的安全、完整。在当前疫情稍缓的情况下,亚布力人民法院刑庭联系办案机关和当事人,安排移送车辆事宜。
6月19日,法院干警一行由刑庭负责人孙志刚带队,前往作案车辆所在地苇河林业局万山林场进行收缴工作。由于修路、修桥,驱车绕道多行20余公里,道路亦极其颠簸,泥泞坑洼随处可见。到达作案车辆所在地后,刑庭干警顾及当事人经济困难,节约当事人雇工费,便向周边热心群众借取一辆微型面包车,准备将作案车辆从当事人院内拖到万山林场场部。由于该作案车辆轮胎已废,不能正常行驶,加之院门窄小,道路亦坑洼泥泞,给拖行过程带来不小的麻烦和困难。
孙志刚凭借多年驾驶经验,综合考量当前情况并与当事人共同研究后,决定由其本人驾驶微型面包车,当事人掌舵作案车辆,其他干警系绳、观察,三方合力,历经一个小时,最终将作案车辆顺利拖送至万山林场场部后院。随后,刑庭干警与当事人将车辆发动机、电瓶等一一核对,确保车辆核心部位完整无缺。又找来见证人,履行合法程序。
通过此次收缴行动,充分体现了亚布力法院干警对当事人的体恤,尤其对经济条件不好的当事人,能够做到从其切身利益出发,在不违背工作原则的前提下,切实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