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下午2点,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亚布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牡丹江康乐阁敬老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姜某某与宋某某盗窃一案。在庄严的国徽下,这一响彻牡丹江康乐阁敬老院的正义之音,凝聚了亚布力法院刑庭勇于探索、勤于学习的精神。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中,承办法官与敬老院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并获得大力支持,在硬件及软件等个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安排。看似简陋的场地、看似朴素的桌椅、甚至看似格格不入的开庭氛围,都凝结了亚布力法院服务为民、方便与民的办案理念,将真实的审判现场第一次带到群众中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接地气式”的审判。
本案案情具有同类犯罪的普遍性特征。2018年12月中旬,被告人姜某某与宋某某在海林林业局横道经营林场大理石厂盗窃16块金属制品及金属液压杆1根,价值255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姜某某与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5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姜某某与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全部返赃,积极预缴罚金,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姜某某与宋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由于姜某某居住在敬老院,疫情期间敬老院实行全封闭管理。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刑庭一行六人驱车近两个小时前往牡丹江,在炎炎烈日下审理此案。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聚集,附近居民楼几十户群众,站在自家窗前进行了旁听,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法官来说是一件极其严肃而倍感荣幸的事:严肃地对待是因为巡回法庭仍然是法庭,不管在哪,都代表了正义的审判;倍感荣幸是因为法律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人民的监督,代表了社会公正。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自已从未打过官司,今天在家门口旁听的这场“巡回法庭”开了眼界,长了知识。
亚布力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宗旨真正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当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运用巡回审判的优势,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便民利民的同时,通过案件巡回审理,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既为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又能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