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夏天
浙江省海宁市一男子无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
没想到时隔20年他却“死而复生”……
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浙江省梧乡市梧桐派出所向浙江省海宁市硖石派出所移交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自称是20年前离开海宁,在俄罗斯做了十几年的生意,后来因为生意失败,就一直在哈尔滨、沈阳、秦皇岛、苏州、上海等地打工维持生活,现在回到嘉兴却发现原来的住址已经拆了,家里的电话也打不通,而他自己早就遗忘了身份证号码,于是就想要派出所帮忙查找亲属的联系方式。
今年7月的一天晚上,浙江省梧乡市梧桐派出所向浙江省海宁市硖石派出所移交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自称是20年前离开海宁,在俄罗斯做了十几年的生意,后来因为生意失败,就一直在哈尔滨、沈阳、秦皇岛、苏州、上海等地打工维持生活,现在回到嘉兴却发现原来的住址已经拆了,家里的电话也打不通,而他自己早就遗忘了身份证号码,于是就想要派出所帮忙查找亲属的联系方式。
执勤民警了解情况后,根据老人提供的情况进行信息比对,发现信息显示的老人应该早已死亡,这让执勤民警十分疑惑。
经派出所与该名老人家属核实,确认了他本人的身份。原来这名老人叫马某,如今已72岁,20年前他突然下落不明,往后的十几年里从未与家属联系,就连2011年妻子去世,马某也不曾露面。
2012年年初,马某的大儿子小马认为父亲已经在外地去世,于是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老马死亡的申请,法院发出寻找马某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届满时马某仍然下落不明。2013年,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马下落不明已逾四年,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于是判决宣告马某死亡。
现在老马已经年逾七十生活难以保障但两个儿子均拒绝赡养于是暂时由社区作出临时安置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老马向海宁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近日,海宁法院受理了这起撤销宣告死亡判决的申请,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了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恢复老马民事主体资格,让老马重新“活”了过来。
法官说法
自然人的长期失踪不仅可能使与其相关的法律关系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也将影响生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实现。于是,法律规定了宣告死亡制度。宣告死亡一般是指在自然人失踪四年以上或因意外事件失踪两年以上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但宣告死亡毕竟是对自然人死亡的一种法律推定,在其未真正死亡时,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应具有效力。而在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