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亚布力人民法院召开涉疫情民事审判工作发布会,通报法院今年以来涉疫情民事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发布会由亚布力法院政治部二级主任科员胡乃明主持,立案庭负责人、员额法官王效群做主旨发布,亚布力林业局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融媒体中心记者应邀参加。
发布会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亚布力人民法院关于涉疫情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2020年亚布力人民法院处理涉疫情民事案件84件,后续还会有大量相关案件进入法院。亚布力法院及时召开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涉疫情民事纠纷案件,准确把握诉讼主体,厘清案件法律关系,就涉疫情民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积极与上级法院、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兄弟法院协调,通过上下联动、有效沟通、释法答疑、立案指导等多措并举,使得涉疫情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随后发布了一起因疫情导致的民事典型案例:车某与李某于2019年11月20日签订了协议,将海林市长汀镇自家家庭旅馆经营权承包给原告经营,承包费30万元,承包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3月15日。车某按约定支付了全部承包费。2020年1月25日因新冠病毒疫情被景区管理委员会封闭停业至合同履行期结束。
新冠肺炎疫情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规定,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车某经营李某家庭旅馆具有短期季节性,即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3月15日雪季期间。2020年1月25日因疫情采取关闭景区经营的防疫措施,导致车某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能经营,经营目的无法实现,属于不可抗力范畴。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包方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承包合同支付承包费对承包方明显不公平,承包人请求减免承包费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亚布力法院将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情民事案件,不断加强诉讼服务、提升审执质效,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