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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日租的房客,却转身就把房子租出去!这么骗,你的良心不会痛嘛......

  发布时间:2020-12-29 10:18:24


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

这里不仅有

刚迈出象牙塔

年轻求职者

还有很多的陪读家庭

房屋租赁的需求越来越大

这时,就有不少骗子也将目光

瞄向这一领域

利用租户急于租房的心理

用一环扣一环的套路

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有一句话说得好

世界上最长的路

是骗子的套路

不管是房东还是租客

都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

 

近日,肇源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本案的被告人张某某就属于这一类骗子。

20204月初,张某某通过网络得知有人租房,动起了歪心思。她分别从房主刘某、黄某手中以日租的形式租取14套房。随后,张某某摇身一变,变成女房东,通过各种求租信息联系上了李某某、汪某某等人,谎称是自己的房屋以年租的形式向被害人出租,骗取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财物。

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张某某疯狂诈骗14名被害人,骗取财物金额64900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生活花销。

20206月,公安机关在肇源县某小区公寓内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张某某有前科,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4900元。

法官提醒

租房市场鱼龙混杂

租房者和出租者都要提高警惕

谨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租住房屋时

一定要对房屋及房主信息

仔细核实,以防被骗

如果遭遇诈骗

第一时间寻求法律途径帮助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

尽可能地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确保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张超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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