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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法院送达文书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21-02-19 09:47:54


不是什么纸都能随便撕的,有的纸撕了,就可能会承担法律后果近日,就有一位当事人。撕毁了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被罚款1000元。还差一点被拘留。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宋某某、陆某某、张某某、钟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周某某6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周某某向桐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桐梓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同时冻结了被执行人宋某某银行存款1.6万余元。

近日,被执行人宋某某到桐梓法院处理此案,认为法院超额冻结,在承办法官耐心解释后,宋某某答应在3月底前履行完毕,并在执行笔录上签字,但在向其送达冻结裁定书时,被执行人宋某某将文书签收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后,顺手将已经签字捺印的送达材料撕毁.......

面对宋某某的恶劣行为,承办法官告知了宋某某撕毁法院送达文书的严重性,并责令其将撕毁文书交出,宋某某仍然拒绝,鉴于被执行人上述行为,桐梓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面对处罚宋某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诺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自愿接受罚款1000元的处罚,申请不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当场写下悔过书,深刻检讨了其蔑视司法权威的错误行为,宋某某表示,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鉴于被执行人宋某某积极悔过,最终桐梓法院对其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未实际拘留。

本案中,被执行人宋某某蔑视司法权威,撕毁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妨碍执行,已违法了法律规定,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在此也提醒大家,司法权威不容挑战,务必要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张超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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