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不足的婚姻
小帅与小靓在结婚之前,双方父母并没有坐下来谈过孩子的婚事。
女方小靓的母亲看中了小帅,在小靓的父亲并不同意的情况下将户口本交给了女儿。2012年,小帅与小靓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种种原因,婚礼放在了两年后。
小帅夫妇像很多年轻的夫妻一样,由父母出资为心仪的婚房支付了首付款。然而基础不牢的婚姻生活很快就显现出了先天不足,即便是孩子的到来,也没能够弥补家庭的裂痕。感情不和的小帅与小靓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分居生活,在长时间协议无果的情况下,最终选择了诉讼离婚。
得知此事后,小帅父母一纸诉状将小帅夫妇告上了法庭。
原来,小帅曾在婚前和父母签了一张80万元的借条,用于购房、装修及添置家具,并称待有偿还能力时全数归还,而在法庭上,小靓表示对此一无所知。一审法院最终结合在案其他证据,认定不存在借贷合意,驳回了小帅父母的诉请。
各执一词的借条
二审庭审现场,双方父母集体到场。
小帅父母主张其提供了借条及转账凭证,借贷关系成立。其次,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除明确表示赠与的,子女应承担偿还义务。
小靓一方则认为,小帅无论婚前婚后都不断向其母亲银行账号转账汇款,母子经济混同,没有借贷关系的基础。且不论是婚房首付,或者公积金贷款,都没有说是向公公借款,否则女方不会在公积金合同上签字。
庭审现场激烈又剑拔弩张。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高于借贷,绝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生活条件,而不是日后要回出资。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前述问题也有不同看法,各地判例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
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父母,面对被告席上已毫无感情的小夫妻,考虑到年幼的孩子,我想到了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
纠纷背后的真相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庭审现场原本亲密的爱人、父母对簿公堂,言辞激烈,如同陌路。
我觉得案件的突破口,也许并不在于本案中借条是赠与还是借贷的确认,而要从更人性化的角度出发,了解两个家庭间的真正矛盾所在,更为冷静和理智地帮助当事人选择在法律框架内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即便无法弥合亲情,也要把对小孩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了解到双方都希望能尽快解决与离婚诉讼相关的所有纠纷的意愿后,我提出,在本案中将离婚诉讼案件一并进行调解。
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双方自愿离婚,孩子随小帅共同生活,由小靓支付抚养费;婚房归小帅所有,小帅一次性支付房屋折价款给小靓;各方当事人再无其他争议。这起因离婚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家和方能万事兴,希望每一个人在面对婚姻、家庭时,都能有更成熟的理解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