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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八旬老人制售有毒有害保健品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21-05-06 10:32:58


陈某今年80岁,早年学习中医,毕业后曾在某中医研究所工作,晚年设立某公司生产中医保健品。2018年初,陈某在明知格列本脲禁止加入保健品的情况下,仍从药店购置格列本脲片,加入固体营养粉中并销售。病人在服用后,出现了低血糖、血压升高、皮肤瘙痒、胸闷等症状,于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抓获了陈某,并查获生产产品和设备。经鉴定,抽样检测的已售营养粉均检出格列本脲,现场查扣的部分营养粉也含有格列本脲。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单位某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罚金4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禁止被告人陈某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编辑:张超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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