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需要,亚布力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人;
2.聘用制文员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统招或全日制的在校生;
7.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听打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填报《亚布力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亚布力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到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451-53440520。
考生可在亚布力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亚布力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自行下载《亚布力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亚布力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填写。
(二)资格审查
由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初审后呈请院党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书记员和文员打字技能测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9月15日。
地点:亚布力人民法院。
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
时间:待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详见亚布力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地点: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确定参加听打测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3.听打测试
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听打测试
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详见亚布力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地点:亚布力人民法院。
听打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成绩当场打印,考生及监考人员签字。
合格标准:聘用制书记员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
聘用制文员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50字以上(含50字)。
成立听打测试考试监考小组,现场由听打测试人、监考人对听打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听打测试流程:(1)参考人员携带身份证进入院机关三楼会议室候考,工作人员予以核对身份;(2)参考人员以抽签方式决定考试顺序。
听打测试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详见亚布力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地点:亚布力人民法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实行当场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5.考试结果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如综合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毒品检测。
体检(含毒品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由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层报上级法院备案。
签订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对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亚布力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会保险缴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聘用制书记员、文员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提供服装、就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其他待遇和保障,按照劳动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2.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注:所需表格及材料关注 亚布力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