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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官调解室】抚养费用起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2-19 17:37:35



  亚布力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于2023年5月成立退休法官调解室,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生活阅历深厚、联系群众紧密的退休法官担任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自退休法官调解室成立以来,已调解案件130件,达成调解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8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九
  五年未付抚养费,一纸诉状至法院。近日,亚布力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任某和孙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内生育一女小孙,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协议离婚,孩子由孙某抚养。2018年4月,因孩子成长教育问题,两人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小孙由任某抚养,孩子生活费两人各承担一半,但是孙某从2018年4月至今一直未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任某多次索要无果,代表女儿小孙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2018年至2023年的抚养费6万元。
  退休法官张立贵接到此案后,考虑到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父母双方对簿公堂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保护孩子幼小心灵,他决定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张立贵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说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拒付抚养费违背了当初的约定,也将直接影响孩子的学习、生活,父母双方要共同努力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经过一番耐心劝解后,孙某同意支付抚养费6万元,一起抚养纠纷圆满解决。
【今日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责任编辑:江洋洋    

文章出处:亚布力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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